1 对于主型产品,送检企业应提交与样品一致的技术文件,包括:
--a) 产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一式二份(国外产品应提交中文产品安装和使用说明书一份);
--b) 产品设计计算说明书一份;
--c) 产品电路设计图纸和元、器件明细表一份;
--d) 产品机械设计图纸一份;
--e) 产品所依据的技术标准(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除外);
--f) 计算机软件框图和程序清单或磁盘(采用计算机类产品);
--g) 产品正面照片一式三张(125mm x 88mm彩色照片)。
2 对于分型产品,送检企业应提交产品正面照片一式三张(125mm x 88mm彩色照片),及对应于每一分型产品与主型产品不同部分的技术文件一份。
3 送检企业提交的技术文件均应按GB4457.1中规定的A4幅面尺寸及本标准有关条文所述顺序装订成册。
4 对产品具有专利性信息的保密内容,在不影响检验的前提下,经质检中心同意,送检企业可不提交,但应做出说明。